在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民族思源實驗學校舉行的控輟保學審查聽證會現場
2019年,已上七年級的蔣某慧產生了厭學傾向,2019年9月,蔣某慧離開學校未繼續接受義務教育。得知情況后,2019年11月24日,上安鄉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送達《責令送被監護人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責令蔣某慧的父母蔣某忠、李某麗于2019年11月26日前,將蔣某慧送回學校,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但蔣某忠、李某麗未履行。
2020年6月9日,上安鄉政府再次責令蔣某忠、李某麗于2020年6月13日前送蔣某慧到校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后者依舊未能如期履行監護人義務。
期間,瓊中縣教育局、學校老師等亦多次家訪,收效甚微。
多次勸返無果后,上安鄉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以及《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之規定,向蔣某忠、李某麗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同時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送被監護人蔣某慧到校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然而蔣某忠、李某麗仍未履行處罰決定,上安鄉政府遂向屯昌縣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聽證會現場,由申請執行人及被執行人雙方現場舉證、質證、陳述,但未現場作出裁決。
6月23日下午,同樣的一場聽證會在華中師范大學瓊中附屬中學如期舉行,不同的是換了一批旁聽者,以及被申請人變換了主角——來自瓊中縣營根鎮的王某某,其小孩也是因為厭學而輟學,更已離家出走。
在華中師范大學瓊中附屬中學舉行的審查聽證會現場
“為實現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子女全入學的工作目標,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控輟保學”工作將繼續加強”瓊中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這兩場聽證會,能夠讓家長們認識到,適齡未成年人沒有接受義務教育是違法的,能夠教育一批,震懾一片,感化一群。
這兩起案件均未現場宣讀裁定,案件結果將由屯昌法院合議庭評議后再作出裁決。
該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陳海濱,縣人民法院院長王之,屯昌縣人民法院院長陳杰,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傅劍平、縣教育局局長傅永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關工委、團縣委、縣婦聯,上安鄉、營根鎮等鄉鎮領導,以及該縣未到?;蚓蛯W不穩定學生及學生家長等近三百人到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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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適齡兒童讀書是違法行為!
不履行監護義務必將受到法律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扶貧先扶智,讓每一位適齡兒童接受良好的教育,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重要途徑,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讓每個輟學適齡兒童重返校園,使更多家庭改變現狀,創造未來的幸福,成就輟學兒童人生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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