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我院副檢察長陳融會同公安機關辦案民警,對一起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件被不起訴人進行不公開訓誡教育。
被不起訴人馮連云(化名)是某高校一名大三的在校大學生,本該在象牙塔里好好學習的他,迷上了網絡賭博、網絡游戲后,就常常覺得錢不夠花。一起玩游戲的網友告訴他“洗號”可以賺錢,就是在網上買其他人的QQ號來登錄QQ游戲,把賬戶里面的游戲幣和材料拿去賣掉,運氣好的話,一個號里的游戲幣和材料就能賣幾千元。網友還告訴他,只要不去盜號,就不會被抓。
馮連云聽了十分動心,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間,先后花了9000余元,購買了900余組QQ號,登錄后將他人賬戶內游戲幣和值錢的材料洗劫一空。
案發后,公安機關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傳授犯罪方法罪,將9名賣號、買號、洗號的被告人一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馮連云犯罪情節輕微,有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的法定從寬處罰情節,屬于偶犯、初犯,且認罪態度較好,悔罪真誠,人身危險性較低。根據教育挽救的司法精神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從有利于被不起訴人成長及學業的角度考慮,泰州市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對馮連云作出不起訴處理。其他八名被告人分別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傳授犯罪方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接到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后,馮連云深刻檢討了自己的行為,表示要戒掉網癮,好好學習;馮連云母親感謝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給了馮連云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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