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男孩,從小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初三那年,他卻突然不愛學習了。后來,他甚至不愿意去上學,連續十幾天睡懶覺,父母無奈之下帶著孩子去尋求心理幫助。
原來,孩子感覺自己活著沒有意義。
他每天的生活內容就是起床、吃飯、上學、寫作業、睡覺。從小,媽媽常常對他說,都是因為他,媽媽才沒法去上班,爸爸也非常不容易,賺錢的壓力很大。所以他必須好好學習,不然就對不起父母。
從小,他學習只是為了父母,學著學著,他忽然不知道自己活著是為了什么。
這樣的生活當然很可怕,有些人活著活著就選擇了放棄。所以,時不時的會有一些學生自殺的事件發生。
有人提出了“空心的孩子”這個概念:一個人如果只是遵循外在要求而不停地運作自己的頭腦身體,卻漸漸與自己的內在分離,最后就會不知道自己活著的意義是什么。
我們總說,人活著要有意義。這個意義究竟體現在哪?
體現在自己清晰的存在感和價值感,和自我實現的需求上。而我們的存在感和價值感的形成,與生命初期是否擁有一位“足夠好的媽媽”有著很大的關系。
一個“足夠好的媽媽”,不在于是否滿足孩子現實中的很多要求,而在于能否識別孩子特別渴望的某些體驗和心理需求。可惜很多媽媽只會在現實層面上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其實在豐衣足食的時代,物質不是孩子太重要的需求。
根據精神分析理論,嬰兒有著很多本我需要和沖動,比如與媽媽的密切聯接。媽媽有效的、穩定的在場,可以增強孩子的自我力量。如果媽媽沒有在場或這種在場是不穩定和不連續的,嬰兒的本我需要和沖動反而會摧毀自我。
為了保護自我不被摧毀,他們會生出一種內在機制來防御本我的需要和沖動,這種防御導致了他們假自體的形成。
他們會為了獲得父母的認可,壓抑自己的內心需求,以滿足父母的期望和需求來討好他們,漸漸地,就成了為他人而活的人,卻失去了自己的人生意義。
十年前,我在網易163認識了一名叫小棠的姑娘。
小棠有一個坎坷的童年。從小,她一直得不到家人的認可,甚至常常遭受家人的貶低和打罵羞辱。上學后,她也常常被同學欺負。
小棠從小就很乖,膽小而懦弱。她唯一的愛好就是讀書,學習成績非常好,常常排名年級前三。因為只有學習好,她才能得到家人的認可。媽媽常對她說,你要好好學習,為我們爭氣。
可就在高三那一年,小棠的媽媽慢性膽囊炎突然間爆發性發作,在痛苦的呻吟聲中被送進了縣城醫院。
家人怕影響小棠學習,硬是不讓她去看媽媽,他們對她封鎖媽媽的消息。但敏感的小棠耳朵卻顯得異常敏銳,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瞞不過她,她常常每天偷偷哭泣到深夜。
當她聽到家人悄悄地說“病危通知書”這個詞時,心里悲傷恐懼到了極點,她覺得自己再也見不到媽媽了。
一天凌晨四點,趁家人不備,她偷偷溜出家門,摸進了醫院,找到了媽媽的病房。小棠坐在媽媽的床前,看著昏睡的她,從默默流淚到忍不住低聲啜泣,淚水滴到了媽媽的手上,媽媽醒來后也禁不住和她一起落淚。
從家里匆匆趕來的家人硬是把小棠拖回家了。回家后的小棠再也沒有了學習的心思,她覺得:如果沒有了媽媽,我學習再好又有什么意義呢?
后來,媽媽轉到了市醫院,一年的時間都在醫院度過,反復經歷了幾次的危險病情。與此同時,小棠的學習成績排名被一個又一個的同學超越,她卻全無感覺。因為在她心中這一切已毫無意義。
好不容易到了高考那一天,小棠卻不想參加考試了。在家人的“押送”下,她勉強上了考場。最后的結果,她的成績只夠上普通一本。
收到錄取通知書時,小棠卻告訴家人:“我不想上大學,我要在家陪著媽媽!”她拿過通知書就要撕掉,幸好哥哥眼疾手快奪了下來。
盡管,她最終還是聽從家人安排去大學報到了,可從此卻變了一個人,在大學里渾渾噩噩地混了四年,畢業后再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后來的她,人生一直很迷茫,沒有目標,沒有想法,隨波逐流。身邊的同事和同學,一個個越來越好,而她的人生卻在走下坡路。
一個人能夠自我實現的前提是,擁有一個完整而真實的自我感。
如果一個人在生命初期,將內心需求和渴望表現出來時,不能被回應和滿足,就會有傷害,這種痛苦的創傷性體驗使得嬰兒趕快將需求和渴望收回來,隨后便一直等待一個新的好環境出現再次釋放出這種需求和沖動,但是這個等待是漫長且小心翼翼的。即使真的等到一個好的環境,我們也會因為害怕再次受傷,而不敢馬上表現出需求,這就需要足夠的耐心、不斷地觀望、試探、等待。
為什么有些孩子總是不斷試探媽媽的愛,用各種問題行為來反復確認,這其實是他們早期的本我需要沒有得到很好的滿足。這些最早期的任務沒有完成的人,在“相信能夠得到幫助”這方面非常困難,他們對關系的信任也是困難的。
只有那些發展出了獨處能力的人,才有耐心去等待,才會相信自己敢于表現需求的時刻終會到來。
多年前我的一位同事覺得她所做的客服工作枯燥乏味,人也變得越來越倦怠,她想換一份工作。后來,有一次很好的換工作機會來了,她卻說:“老公這段時間心情不大好,等他情緒穩定后再考慮。”再后來,老公那邊情況穩定了,這時她換工作的事因為“朋友說那個工作做下去好像也沒有什么意義”而再次擱淺。
后來,她想開一家咖啡館,卻又覺得“還是等孩子上了大學再說吧”。
就這樣,在各種“別人的因素”影響下,她始終未做自己想要做的事。后來她說:“其實我并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但我知道自己不想做什么。”
而真正能夠自我實現的人,恰恰是那些“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并付諸行動的人。
記得有這樣一段話:
只有“我”,沒有“我是”的感覺是非常痛苦的,這樣的人就像一個“軀殼”一樣,只有感受,卻不知道“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從哪里來?”“我要去哪里?”。
那么,什么是“我是”的感覺呢?
溫尼科特認為,六個月的嬰兒,個體統一體開始形成,他開始有了“我”的概念:我是我,我不是媽媽。
這個“我”,是一個存在的實體,而緊接的任務是發展出“我是”。一個人如果能說“我”怎樣怎樣,這個人就是一個統一體,擁有了“自我的內核”。此時,他就有了自己的感受,“我感覺對你很生氣”,“我覺得我餓了”,“我非常開心”。
但此時,他還沒有“生活”的感覺,而是處在一種“渾渾噩噩”的狀態。
而只有處在生活的狀態中的人,才是發展出了“目的”和“意義”的人。
在這樣的狀態下,“我的感受”能夠被整合進“我的想法”中。他們能夠考慮“我為什么要去做這件事”,“這件事對我來說意義在哪里”。
他們不僅有情緒感受,還能針對自己的情緒和感受發展出意義和生活感。這就是達到了“我是”的階段。
他們構建了自我內核組織,清楚知道“我的感受是什么”,“我跟別人不一樣”。從而擁有了真實的人類生活,清晰認識“我的生活是什么樣子的,我想要做什么,我的目標是什么,我為什么要做這些事情”。
不是每個人都能成功地抵達“我是”階段。達成的前提是:個體需要保護性環境。因為,在“我是”階段的初期,個體是原始的、無防備的、脆弱的,還有潛在的偏執傾向。
這個保護性的環境,主要是指媽媽,媽媽必須專注于她的嬰兒,同時有能力滿足嬰兒的自我發展需求。
接下來,嬰兒就有了獨立的需求。如果他感受到母親還“在場”,他就會大膽地去探索,發展自己人格的豐富性,以及對世界的理解。
比如:幼兒會走路以后,他就會特別想要跑出去玩兒,去探索。這個過程中,孩子每玩一段時間就會回來看看自己的媽媽還在不在。他回頭看媽媽還在,或喊一聲“媽媽在嗎”得到回應后,就會繼續投入到玩耍中。
這就是這時期孩子的發展需要:他需要自己獨處和探索的時間與空間,但又因為他內部好的客體還不是特別的穩固,還需要時不時地進行確認。
如果媽媽在此期間能很好地滿足孩子的需求,他的內在好客體的穩定感就會得到加強,那個好的客體就能夠駐進他的心里。
但如果媽媽捕捉不到孩子的需要,對孩子說“你就不能自己好好玩會嗎?”“不要有事沒事地來回找我”或由于害怕孩子出意外,寸步不離守在孩子的旁邊,那就無法很好地幫助孩子發展其獨處的能力。
因此,“獨處”不僅是一種能力,同時也是一種內在的需要,給孩子獨處的機會,他才能發展出完整的自我和個性。
但同時也應注意,這個獨處的前提是:它必須是孩子自己人格發展的需求。
如果而這個獨處是由媽媽發起的,比如說媽媽累了,想讓孩子去姥姥家,孩子可能會敏感地捕捉到這個信息,為了討好媽媽而說出“我去姥姥家”,這樣,孩子就會發展出假自體,以維持自己跟媽媽的關系,這個假自體形成的背后原因,其實是恐懼。
客體關系理論認為,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如果前面階段孩子的人格發展足夠好,大約 36個月,內在好客體就能變得恒定和穩定,這時孩子具備了長時間獨處的能力,跟母親第一次分離的需要就會出現。
一些孩子小時候沒有形成穩定的內在好客體,他們就會在今后的生活中,用各種方式的行為表現,對父母的愛進行反復的確認。長大后,這種確認也延續到親密關系里,給愛人各種各樣的“考驗”,這樣的結果,往往讓雙方都十分痛苦,最后對方可能就會被迫離開。
還有一些人,失戀以后就自殺,因為他們活著沒有自我,把對方當成了自己人生意義的全部。當對方離開自己,他們的世界就崩坍了。
這些,其實都是只有“我”,沒有“我是”感覺的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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