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從事教育活動的主要場所,是青少年思想教育的關鍵,在青少年成長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對于未成年的學生來說,學校更是守護他們成長的又一道城墻。但往往有些學生對外面的世界心生向往并付諸于行動而產生“翻墻”行為,那么此時,學校應該怎么辦呢?
案例:
初中生小浪學習成績較差,每次考試都在班級末位,小浪覺得自己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于是產生了厭學的心理。有一段時間,小浪經常逃學,獨自一人去校外,出入各種不良場所。后來小浪逃學的事被學校知道了,學校應該怎么處理?
法律解析:
學校應該盡快和未成年學生小浪的監護人及時取得聯系。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學校應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了解有關情況。無正當理由曠課、逃學的,應督促其返回學校。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
未成年學生曠課、逃學的,學校應當及時聯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了解有關情況;無正當理由的,學校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督促其返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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