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要退學嗎(轉學跟退學的區別)
轉眼就到了期末,寒假來了開學也近了。也許您現在還不以為意,不過,貼心的小編還是要告訴大家,如果您要給孩子換個高中就讀的話,必須在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哦。
孩子叛逆厭學怎么辦?所有的父母們,都非常擔心自己的孩子叛逆厭學,不知道如何去引導,可以找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老師要指導方案,從孩子的心理建設,到學習方法,學習動力,學習目標的引導,都會有具體的指導步驟。
當當當,本期小編送上貴州轉學的那些事兒,順帶給大家科普一下如何辦理休學、復學、退學、轉學手續,望大家早做準備。
學籍如何管理?
休學、復學、退學、轉學手續為何如此重要?因為它涉及到孩子的學籍問題。根據《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試行)》,普通高中學籍由省、市(州)、縣(市、區、特區)和學校分級管理。
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是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的工作部門,負責建立“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籍和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實施電子化管理。
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區域內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建立本地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系統,驗印、核發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
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管理所屬普通高中學生學籍。
普通高中學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學生的信息錄入,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
轉學
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學。因特殊理由確需轉學的,由學生及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填寫《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辦理表》,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縣(市、區、特區)、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可以轉學。同時,學校填寫《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變動情況登記表》,上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高中學生轉學嚴格執行同級同類學校互轉的原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入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學生不得轉入省級示范性高中
此外,高中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最后一學期,不予轉學;休學期間不得轉學;所有轉學必須在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逾期不再辦理。
對轉學申請者,必須堅持先辦手續、后入學的程序,學校不得接收未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
跨省轉學的學生需到省教育廳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認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休學
學生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應當休學。需要休學的學生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有關材料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填寫《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學校同意后,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發給休學證明。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的學生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學生一學期內累計請假(包括病、事假)時間超過總課時數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課的,應當到學校辦理休學手續。
復學
鑒于學分要求,學生休學期限原則為一年。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因傳染病或精神分裂癥休學的學生,還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愈證明),填寫《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學校同意,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安排到下一年級就讀。復學的學生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學生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應在休學期滿前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延續休學的申請,經學校同意,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方可繼續休學。凡休學期滿,經學校通知后,在十個工作日內仍不到學校辦理復學或繼續休學手續的學生,作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自動退學處理的學生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退學
學生一般不準申請退學,因特殊情況要求退學的,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退學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方可退學。申請退學的學生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學生曠課,學校與其聯系后仍繼續不到校上課,當連續曠課時間達1個月時,學校作自動退學處理,報縣(市、區、特區)、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一個學期內曠課時間累計達2個月時,學校在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作勒令退學處理,并報縣(市、區、特區)、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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