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XX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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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被告XXX同學主動提出輟學,經學校和家長多次勸說無效后,由當地公安機關強制其返校上課。經法院調查,被告XXX同學在校期間多次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偷竊、撒謊、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多次發生。經鑒定,其綜合素質嚴重不符合法定入學標準。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XXX同學立即停止輟學行為,返校上課,并賠償原告XXX同學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計XXX元。
法院認為,被告XXX同學主動提出輟學,經學校和家長多次勸說無效,其行為已構成違約。經調查,被告XXX同學在校期間多次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偷竊、撒謊、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多次發生,嚴重影響到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據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XXX同學立即停止輟學行為,返校上課,并賠償原告XXX同學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計XXX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裁定生效。
法官說法:
輟學是嚴重的問題,它不僅影響學生的學習,也會對整個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和家庭應該積極為學生提供幫助,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使其重返校園。對于學生的違法行為,學校和家庭應該依法處理,同時賠償學生的損失,維護學校和家庭的合法權益。
總之,本案的判決對被告和原告都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被告應該珍惜自己的學習機會,遵守學校紀律,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重返校園,為自己的錯誤負責,為社會的進步發展做出貢獻。原告應該積極配合學校和家庭的工作,早日重返校園,接受正常的教育,為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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